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石政办[2010]5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七)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石台县城防洪工程管理所决算。
纳入石台县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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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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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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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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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水务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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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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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城防洪工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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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台县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63.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63.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0.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6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6万元,占10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3.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63.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0.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8万元,增长4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水务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石台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6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石台县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年决算公开附表: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