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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4365/202008-00071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丁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加强对困难对象进行兜底保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08
废止日期:
关于加强对困难对象进行兜底保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8 11:46 来源:丁香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关于加强对困难对象进行兜底保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

为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对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现将全县残疾人、患大病对象(非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贫困户的数据发给你们(数据表格另发),请各地进行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请各地于20209月底将落实情况上报县民政局。

附件:《石台县困难群众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0年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