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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演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遗属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25
废止日期:
遗属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25 11:35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遗属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一、对象范围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含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供养直系亲属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及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事项简述:遗属待遇申领

三、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供养关系证明,说明供养直系亲属经济收入及主要生活来源情况;

3、遗属待遇申请表 ;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须提供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3、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给予办理。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办事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七、结果送达:现场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九、办理地点

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电话:05666023302

十一、监督举报:0566602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