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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阅读次数:1700 次 来源:石台县示范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3-11-0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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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63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池州市教育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等五项教育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教体财〔202113 号)等文件精神,完善我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做好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石台县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石教体助〔20212号),从制度上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上得起学。

四、工作目标

实现我县普惠性幼儿园(幼教点)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应助尽助。 

五、主要任务

1.问:学前教育资助对象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脱贫户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烈士子女、因重大疾病或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2.问: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资助标准是1000//年,分学期发放。

3.问:学前教育资助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并附相关困难原因佐证材料),幼儿园初审公示,县教体局复审公示,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至幼儿家长(监护人)邮储银行卡。

4.问:什么是学前教育园内资助?

答: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计提3%-5%的园内资助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5.问:学前教育园内资助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并附相关困难原因佐证材料),幼儿园审核公示,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至幼儿家长(监护人)邮储银行卡。

 

咨询电话:

1.石台县示范幼儿园:6029480

2.石台县学生资助中心:0566-602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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