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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招生方案

阅读次数:2285 次 来源:石台县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24-05-2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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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政办秘〔2024〕7号文件精神,石台县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登记

一年级新生报名需在2024年5月26日至6月10日,登录“皖事通”APP进入“池州市”首页,点击“更多服务”,选择“教育考试”,然后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幼升小登记(公办)”即可进入招生平台报名入口,点击“石台县”即可进入石台县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络操作的困难家庭子女,可由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由我校组织教师代为上传。

(一)一年级施教区新生:法定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针对少部分未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家长的入学要求,我校根据学位,合理控制入学人数。

1. 家庭户户籍在实验小学施教区(城东、新街、马村、和平 和七里社区)的: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户口簿 (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2. 在城区购房属实验小学施教区(城东、新街、马村、和平 和七里社区)的:登录“招生平台”,一是拍照上传出生证明;二 是拍照上传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已经交房且居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 契税发票;三是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 童本人所在页)。

特别说明:①学生户口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须填报上传户口簿首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户号不一致的(或户号不全的)请及时办理新户口簿。

②关系证明增补材料:学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根据实际情况须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等);填报上传的材料必须能够明确证明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

③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须填报上传权利人页(含房产证证号页);购房合同须填报上传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封面、第1、2、4、18页)、购房增值税发票。主产权人是指按份共有的最大份额产权人。提供材料必须能证明独立产权人(主产权人)是学生的父母(含学生)。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须填报上传自建房的土地证(或购买宅基地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土地证须上传使用权人页(含地号页)。

(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线下办理,符合《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由县教体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就读。

二、审核

(一)第一阶段审核: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6 月 15 日,学校对家长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的清晰度、是否符合学校招生政策等进行审核。2024年6月16 日至 6 月20日,县教体局组织学校赴县政务数据中心、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卫健委、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核实。县教体局于 2024 年6月20 日前完成复审。学生家长须在 2024 年 6 月21日至 6月23 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一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二)第二阶段审核:第一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须在2024年6月24日至 6月26 日登录“招生平台”再次准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逾期不再接受信息和材料修改申请),学校及时审核。2024 年 6月26 日至 6月28日,县教体局组织学校赴有关单位核实第二阶段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县教体局在 6月29 日前完成复审。

学生家长须在2024年6月29日至6月30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二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三、公示

学校填写《2024—2025 学年度第一学期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在学校公众号公示1周(即 2024 年 7月3日—7月9日),同时,登记表签字盖章报县教体局教育股留存(报送时间为7月10 日—7月16日)。

四、告知新学期报到事宜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公告形式,推送“致新生家长一封信”,告知新学期报到事宜(时间、地点、流程等)。(2024年8月17日)

五、入学

根据学校推送的致新生家长一封信相关要求,一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注册手续。

六、相关要求

为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材料需原件清晰拍照。

七、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6026461;

县实验小学:6020478  6025012   


石台县实验小学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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