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秘〔2020〕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台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2020年度第5次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石台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根据《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皖国土资〔2018〕55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分类管理”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急指挥“三个平台”建设,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专结合、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乡镇、行政村、乡镇中心所、地质勘查专业队伍、网格信息员“五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坚持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统筹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以乡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行政区域界线就是网格管理的责任边界,确定网格边界范围,绘制石台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图,确保“全面覆盖,界线明确,不重不漏”,将全县28处地质灾害点(动态)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将新增地灾隐患点纳入管理范围。
(二)明确“五位一体”管理人员。以乡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每一处地灾隐患点都要明确“五位一体”管理人员,即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位一体”管理人员经乡镇领导审核同意后,纳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三)绘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格图。明确网格范围,将纳入网格的地灾点标注到网格图或附表上。
(四)监测点的建设。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技术要求,完善地灾监测点的建设任务。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监测点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1.地灾隐患点基本情况;
2.确定监测员;
3.编制预案表;
4.设置警示牌;
5.发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
6.设置监测点(有变形迹象的);
7.确定巡查路线;
8.开展应急演练,发放培训资料;
9.配备简易监测工具(有必要的);
10.开展监测工作,填写监测记录本。
(五)宣传培训教育。
1.组织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对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召开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专题会议,对网格专管员进行地质灾害监测业务技术培训。
3.在县政务公开网站上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将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技术规范、项目管理办法、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工作流程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4.各乡镇应结合“4.22”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土地日等契机,组织地灾防治、地震防御等专题宣传活动。
(六)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县、乡两级分别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档案。档案资料分为:行政管理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和地灾隐患点专业档案。分类整理、归档保存。
行政管理档案分年度汇总装订;工程技术档案按照工程档案整理归档规定进行整理;地灾隐患点专业档案按照“一点一档”的要求,用档案盒、档案袋收集归档。资料包括:隐患点简介材料、应急预案表、危害对象户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警示牌内容及照片、微观监测点照片、监测人员基本情况表、监测记录本等。
(七)监测预警。
1.县、乡两级组织开展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为主的“三查”工作,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监测、早避让。
2.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网格负责人牵头组织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认真开展现场核查,指导网格专管员设立微观监测点和宏观巡查路线。汛期7天监测一次;汛期以外15天监测一次;发现监测点变形加剧的,每天监测一次,并做好监测巡查记录。
3.制订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工作。
4.实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监测信息月报、灾险情速报、重大灾险情日报制度。
网格专管员每月将所负责的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巡查情况报告网格管理员;
发现地灾隐患点出现异常现象的(如异常响声、水位突变、地面开裂、建筑物变形等),必须及时通报给网格管理员或网格协管员;
出现地灾险情和灾情,情况紧急时,网格专管员边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边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责任人报告。
5.网格管理员接到灾险情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和险情,及时将灾情和险情报告网格责任人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需要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专家支援请求。
6.当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异常变形或设立的观测点变形速率加快时,网格专管员应按要求增加监测频率;当监测点变形进入加速度阶段时,要实行24小时驻现场值班监测。监测频率可增加到每2小时监测一次。做好监测记录,以利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后作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7.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威胁对象较多、危害程度较大、处于持续位移变形发展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会商,监测预警级别达到3级(黄色预警)以上的,报县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公告。
(八)临灾处置。
1.处置程序。
(1)发现变形加剧—确定险区范围—确定受威胁对象—加密监测—发动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2)变形速率加快—划定危险区—确定转移安置地点—组织人员撤离—设置警戒标志—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
(3)成立指挥部—专家确定处置方案—开展后续抢险救灾工作—隐患消除—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迅速核实灾险情基本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根据需要,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地质灾害处置权限。
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乡镇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较大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县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在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大型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县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市和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县财政、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教体、卫健、住建、交通运输、民政、文旅、自然资源和规划、广播电视台、公路、供电、电信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在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指挥长的指令,开展相应的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绩效考核。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以乡镇为考核单元,对网格单元的年度地灾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网格专管员和网格信息员(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通过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网格管理职责
以乡镇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分工承担网格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网格责任人:由地质灾害点所属乡镇责任人出任。网格责任人职责如下:
1.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
2. 审定网格管理员汇总核实的地质灾害点基本信息,巡查、排查、核查成果及日常监测成果,批准上报。
3. 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工作。组织对网格专管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 负责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的审定和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
5. 监督网格专管员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服从县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执行防灾预案,完成指挥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6. 接受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二)网格管理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所工作人员出任。网格管理员职责如下:
1.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网格责任人负责,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信息速报,负责对网格专管员检查、指导和考核。
2. 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网格专管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监测设施;负责政府投入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监测工作环境。
3. 负责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上报;落实突发灾情、险情信息速报制度,重大灾险情信息日报告。
4. 会同网格协管员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网格专管员日常监测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补助发放工作。
5. 接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开展应急调查。需要紧急撤离的,会同网格专管员组织群众撤离,随时向网格责任人报告情况。发生重大灾险情,不能准确作出判断的,请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专家和技术人员支持。
6. 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三)网格协管员:由地质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出任。网格协管员职责如下:
1. 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协助网格专管员落实监测预警工作,划定危险区范围,设立微观监测点,确定宏观巡查线路,确定撤离路线,参与应急演练。
2. 对纳入网格管理的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协助网格管理员开展宣传培训、监测工作检查和考评。
3. 配合网格管理员做好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分乡镇提交年度监测分析总结报告,指导下一年度的地灾防治工作。
4. 参与汛期地质灾害巡查、隐患排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四)网格专管员:由地质灾害点村级责任人出任。网格专管员职责如下:
1. 负责落实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督促做好日常监测巡查工作。
2. 配合网格管理员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维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
3. 接受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业务培训,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和日常监测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填报。
4.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及时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责任人报告,组织灾民自救互救。
5. 发生重大灾险情,参与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警戒工作。
6.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村民建房安全选址,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发现村民建房选址不当的,及时给予指导或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所。
(五)网格信息员(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根据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合理安排网格信息员人数。网格信息员由村委会推荐,须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其附近,方便开展监测工作,要求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基本监测知识技能。职责如下:
1. 负责本村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2. 及时查收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警等各类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巡查、监测工作。
3. 若遇灾情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4. 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25日前)。各乡镇摸排地质灾害相关情况,全面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0年7月26日—8月20日)。全面启动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通过公开采购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设计开发网格化管理系统,以乡镇为单元,对辖区内地灾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完善每个地质灾害点网格图,确定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的姓名、职务、电话、职责任务等汇总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第三方公司整理、分析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资料,统一录入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并维护网格内地质灾害数据库。
(三)检验考评阶段(2020年8月21日—8月31日)。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完成后,以乡镇为考评单元,县政府对网格单元的年度地灾防治工作进行检验和综合考评,并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9月1日—10月31日)。对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促使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运行,及时总结我县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建设成果并申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台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乡镇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积极宣传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网格体系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确保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顺利建成,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保障建设经费。根据我县地灾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据实予以保障。
(四)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将严肃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石台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石台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旭
副组长:张李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 员:张良红(仁里镇)
方 勇(七都镇)
檀志峰(横渡镇)
刘 璇(仙寓镇)
胡 磊(大演乡)
查佳佳(丁香镇)
张 斌(小河镇)
余同兵(矶滩乡)
吴卫平(县财政局)
李建兵(县应急管理局)
张斗富(县水利局)
程立常(县教体局)
徐继文(县卫健委)
舒秉胜(县住建局)
汪东胜(县交通运输局)
陈桂萍(县民政局)
余金林(县文旅局)
张治国(县广播电视台)
严忠国(县气象局)
陈友朋(县公路分局)
吴 勇(县供电公司)
唐义生(县电信公司)
程江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程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