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群众 / |
名称: | 关于印发《石台县2018年两项文化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 文号: | 石文广新〔2018〕97号 |
成文日期: | 2018-09-29 | 发布日期: | 2018-09-29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徐娟娟 | 咨询电话: | 0566-6027440 |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文广站:
为加强我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两项文化民生工程项目的开展和监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两项文化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现将《石台县2018年两项民生工程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考核工作将在12月中旬进行,请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石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29日
石台县2018年两项文化民生工程考核办法
一、农村文化专项补助
(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100分)(负责部门:图书馆及各乡镇文广站)
1.组织领导(10分)建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网络设施完好,宽带接入、网络畅通,运行维护良好。(10分)
3.开展文化宣传讲座、视频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等活动不少于4场(以上报信息、图片为准)。(20分)
4.因地制宜购置歌曲、影视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提供购置或赠送清单)。(15分)
5.及时更换、配置损坏的机顶盒。(10分)
6.及时拨付配套资金,资金使用清晰(15分)(支付票据复印件)
7.及时报送民生工程进度表。(10分)
8.县图书馆要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各乡镇文广站要配合图书馆做好活动指导,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做好资料搜集归档等其他工作。(10分)
(二)农村文化活动(100分)(负责部门:局办公室及各乡镇文广站)
1.组织领导。(10分)
建立“送戏进万村”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目标任务。(10分)
根据“石台县2017年送戏进万村任务分解表”按时完成任务。
3.完成情况。(20分)
各文广站及时上报本乡镇的演出情况(演出时间、演出村、演出剧目等),本乡镇全部演出结束,报送总结材料一份(含图片)
4.宣传情况。(20分)
挂有横幅、标语(见送戏现场照片或录像),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单发放(图片、宣传效果等)。
5.经费情况。(10分)
6.覆盖情况。(20分)
行政村演出全覆盖10分;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场10分(少1场扣1分)。
7.及时报送民生工程进度表。(10分)
档案资料由局办公室汇总整理,各乡镇文广站按要求做好演出协调安排,及时上报演出信息。
(三)农村电影放映活动(100分)(负责部门:电影公司)
1.组织领导。(10分)
建立“农村电影放映”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宣传情况。(15分)
电影放映要挂有横幅、标语(见送电影现场照片),放映民生工程政策幻灯片或宣传片。
3.目标任务。(15分)
分解放映任务,签订放映责任书(见责任书和任务分解表),根据年度农村电影放映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4.完成情况。(15分)
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年度任务(要有乡或村负责人签字原始资料)。
5.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需符合民生工程支出规定,专款专用(15分)(提供支出报表)
6.覆盖情况。(20分)
每个村全覆盖10分(查阅原始登记资料,按未覆盖的村比率扣分);每个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10分(少一场扣1分,以抽查的村为依据)。
7.及时报送民生工程进度表。(10分)
县电影公司按时报送每月电影放映进度以及相关信息(责任书、场次登记表、总结、宣传照片等),做好档案整理等其他工作。
(四)农家书屋运行维护(100分)(负责部门:图书馆、各乡镇文广站)
1.组织协调工作,有负责领导和办事人员。(10分)
2.管理员选聘工作。(20分)
有固定的专职或兼职农家书屋管理员,管理员联系方式对外公布,县图书馆和文广站负责对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业务辅导,落实管理员补贴。
3.图书更新及配套资金安排。(10分)
按要求完成图书更新任务,县配套资金全部用于农家书屋的日常运行和桌椅维修等。
4.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20分)
有专(兼)职人员管理书屋并建立岗位责任制(5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5分)(开放时间公告),寒暑假、周六日和其他假日能开放(5分)。当年更新的出版物及时做到统一编号、综合分类、上架摆放整齐、借阅等手续完备(5分)。
5.阅读活动开展。(15分)
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走进农家书屋,依托农家书屋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和其他读书文化活动,组织较大的读书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提供音像、信息、图片资料等)。
6.群众知晓度及满意度。(10分)
村民普遍知晓村里建有农家书屋,对书屋建设满意度达70%以上(5分),每个农家书屋年平均借书、阅读人次不少于①山区地区,乡镇政府所在村,人口1000人以上,每年不少于500人次;②山区住居分散,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每年不少于300人次。(5分)
7.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加分项(5分)。
各地有针对性地破解管养难题,建立和完善农家书屋运营管理模式,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取得实效,得到省、市、县认可或推广的;在国家、省、市等媒体报道宣传农家书屋。
8.及时报送民生工程进度表。(10分)
县图书馆负责图书购置、发放、管理员补助等相关工作并形成档案资料,各乡镇文广站及时报送农家书屋活动信息,指导书屋借阅,搜集整理档案资料。
二、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一)公共图书馆(100分)
1.组织领导,制定免费开放实施方案。(10分)
2.服务设施与环境(25分)
(1)读者活动用房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5分)
(2)外借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综合阅览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馆内外有明显的免费开放标识牌。(5分)
(3)有醒目的馆名称,门厅内及各楼层有服务区分布图、安全疏散通道图,人行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办证方法、借阅规则、免费项目、便民措施、开放时间等规章制度及各类服务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5分)
(4)公共图书馆须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保持畅通。(5分)
(5)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不低于全馆藏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10%。(5分)
3.服务对象与开放时间(10分)
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全体公众开放。县(区)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 56 小时,各级图书馆少儿服务部(室)全年平均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 35 小时,其中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全天开放。数字图书馆提供每天 24 小时网上资源检索查询服务。
4.服务内容与方式(55分)
(1)免费提供文献借阅、查询、阅读指导、参考咨询、教育培训、讲座、展览及网上信息导航等基本服务。利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和设备开展数字文化服务。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10分)
(2)县图书馆年书刊宣传分别不低于500、300种;年外借册次分别不低于20、8万册;年流通总人次分别不低于20、15万人次。(8分)
(3)开展讲座(报告会)、展览等读者活动。年举办讲座(报告会)的数量不低于15次。(5分)
(4)等级馆应努力创立特色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10分)
(5)公共图书馆应建立网站,为读者提供网上服务。(5分)
(6)县图书馆在企事业单位、军营、学校等建立分馆、服务点或流通站,数量分别不低于8个。(4分)
(7)设立寄存包、饮用水供应等免费服务窗口,提供饮用水、放大镜等免费便民服务。(3分)
(8)全年免费开放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0分)
(二)文化馆(100分)
1.组织领导,制度免费开放实施方案。(10分)
2.服务设施与环境(20分)
(1)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5分)
(2)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免费向群众开放。(3分)
(3)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有楼层设施分布图,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4分)
(4)应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5分)
(5)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保持畅通。(3分)
3.服务对象与开放时间(10分)
文化馆向社会公众开放,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56小时,节假日期间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应正常开放。
4.服务内容与方式(60分)
(1)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培训基层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和推广。(5分)
(2)积极组织广场、社区、企业、校园等大型文化活动,每年举办次数县级文化馆分别不少于6次。(6分)
(3)积极组织书画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大型展览。县文化馆年举办展览次数分别不低于5次。(5分)
(4)积极创办、组建、辅导馆办文艺团队。县文化馆馆办文艺团队不少于5个。(5分)
(5)指导和帮助本行政区域内文化站开展工作,辅导、培训基层以及社会文化工作骨干和群众性文艺团队。在本地区设立由本馆人员定期辅导并开展活动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县文化馆综合性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分别不少于5个。(5分)
(6)积极举办面向社会人员的各类培训班。其中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班县文化馆每年不少于12期;未成年人文化艺术培训班县文化馆每年不少于12期。(6分)
(7)文化馆业务人员应坚持下基层制度,县文化馆业务人员每年下农村和基层培训、辅导、调研的人均时间不少于60天。(5分)
(8)县文化馆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中应努力创立活动品牌。挖掘当地文化资源,加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群星奖”项目的创作、表演,增强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5分)
(9)编印群众文艺辅导资料和信息资料,并积极创办馆办刊物,加强群众文化理论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指导交流。(5分)
(10)于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辅导者等。(3分)
(11)全年免费开放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0分)
(三)博物馆(100分)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免费开放实施方案。(10分)
2.服务设施与环境(25分)
(1)馆内各大展厅免费向公众开放。(5分)
(2)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及各楼层有服务区分布图、安全疏散通道图,人行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员工守则、安全制度、开放时间等 规章制度及各类服务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5分)
(3)设有宣传展板,内容不定期更新。(5分)
(4)设立专职保卫机构并配备足额专职保卫人员;安防设施常年保持正常运行;安全值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完整详细。(5分)
(5)服务场所环境应做到整洁美观、安全卫生。(5分)
3.服务对象与开放时间(10分)
向社会公众开放,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33小时,节假日期间正常开放。
4.服务内容与方式(55分)
(1)举办基本陈列情况。(10分)
(2)举办临时陈列情况,每年不少于5次。(5分)
(3)举办展览、讲座下基层、进学校等活动情况,每年不少于1次。(5分)
(4)馆际交流与合作活动每年不低于2次。(5分)
(5)参观人数较上年度增加5%(含)以上。(5分)
(6)年开放日达300天以上,馆容馆貌得到有效整治改善,服务设施齐全、观众反馈良好。(5分)
(7)讲解形式多样,讲解内容能满足不同年龄段观众需求。(5分)
(8)有科研成果或获奖。(5分)
(9)全年免费开放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0分)
(四)乡镇综合文化站(100分)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免费开放实施方案。(10分)
2.服务设施与环境(25分)
(1)站内图书和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培训教室等功能用房,免费向公众开放。(5分)
(2)站内有明显的免费开放标牌及相关制度,采用规范文字设置方位区域标识。在主体建筑外显要位置设立醒目的导向标识;在入口处设立区域划分示意图,标明各活动厅室的所在位置;站内各楼层、各活动厅室应设有醒目的标识。(5分)
(3)无障碍设施应设置专用标识。(5分)
(4)环境布置应反映本乡镇的民族、地方特点和文化传统,创造具有特色的文化氛围。(5分)
(5)服务场所环境应做到整洁美观。所提供的娱乐、健身、图书等设备应保持功能健全、安全卫生。(5分)
3.服务对象与开放时间(10分)
向社会公众开放,每月开放时间26天,每周不低于42小时。并应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农民需求调整开放时间,在农闲季节和节假日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4.服务内容与方式(55分)
(1)利用站内设施设立的阵地服务项目不低于3项。(6分)
(2)年度组织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不低于1次。(5分)
(3)年度举办单项文化活动(含演出、展览、比赛、研讨)不低于3次。(6分)
(4)年度举办培训讲座(含科普、法制、农技等)不低于3次。(6分)
(5)年度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低于1项(件)。(3分)
(6)年度组织、指导所辖文化室(文化大院)开展文化活动不低于4次,年度挂钩指导的农村文化示范点(文化室和文化户)不低于4个,下基层辅导不低于20天/人。(6分)
(7)组织、辅导群众文化团队(包括协会)不低于3个。(3分)
(8)年度举办群众文化培训班不低于4个(期)。(4分)
(9)年度编辑文艺(含信息)刊物(含资料)不低于2期。(2分)
(10)年度组织创作(或演出)的文艺作品(或节目)不低于4件(个)。(4分)
(11)全年免费开放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0分)
(12)加分(15分),在本乡镇内组织春晚活动的奖5分;所选送的节目被省、市、县授奖的分别加5分、3分、2分;所报送的信息被省、市、县采用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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