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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名称: 石台县乡村振兴“强基”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石乡指〔2021〕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17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胡继红 咨询电话:
石台县乡村振兴“强基”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7 17:58
来源:石台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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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确保10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以实打实的工作成效迎接脱贫攻坚后评估,经研究,决定利用9-10月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乡村振兴“强基”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实施乡村振兴强基行动,紧盯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重点工程序时进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更牢固、措施更扎实、机制更健全、成果更巩固,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管好用好网格化监测,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抓好《帮扶手册》发放填写,强化到户到人帮扶,优化调整帮扶措施,持续保持零返贫零致贫。
2、强化“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进一步健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持续排查并及时解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家庭变故等带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量问题,做到动态清零。 
3、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安置区产业就业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确保搬迁群众持续增收。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基层组织和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更快实现社会融入。
4、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坚持分层分类、到户到人原则,做到凡困必帮、应救必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5、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加强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系统谋划论证一批整体性、综合性项目。对2013—2015年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清查登记;抓好后续管护运营,加强对闲置资产的核查、监管和处置。
6、强化问题排查整改。通过部门反馈、群众信访、舆情反映等多种渠道,梳理收集各类问题,找准短板弱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二)着力推进产业就业帮扶促增收
7、强化产业帮扶。积极推进特色种养业、光伏、乡村旅游、农村商贸流通、消费帮扶“五大提升工程”。扎实有序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以县为单位加快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农业“双招双引”力度。
8、强化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全面摸排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生产新增贷款需求,力争10 月底户获贷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贷款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防范到期贷款逾期风险,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
9、强化消费帮扶。加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和销售。加强消费帮扶专柜运营和管理。深入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消费帮扶“十二个一”、合肥地铁“消费帮扶专列”巩固提升等消费帮扶活动。
10、强化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持续抓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规范发电收益分配,合理开发光伏公益岗位。针对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谋划建设一批村级和户用乡村振兴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1、强化稳岗就业。聚焦“两个保持”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超过2020年底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确保就业稳定、促进增收。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确保全省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抓好稳就业技能培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培训。
(三)认真抓好社会帮扶
12、强化驻村帮扶。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常态化开展驻村工作队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农户实际困难和问题。
13、强化定点帮扶。督促各级定点帮扶单位深入帮扶县、村,进一步谋划帮扶思路,落实帮扶举措。梳理汇总一批地方亟待解决的定点帮扶项目,加强对接争取。
14、强化县域结对帮扶。抓紧推进帮扶项目,确保早建成、早见效。进一步修改完善中长期结对帮扶规划。
15、强化“万企兴万村”行动 。加强对“万企兴万村”产业帮扶项目的支持服务。引导帮扶企业与农户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引导民营企业返乡返村投资兴业,支持参与乡村建设。
16、强化社会组织帮扶。积极对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引导慈善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生活困难人群的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 。
(四)积极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分级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乡村振兴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际行动。
2、织全政策“衔接网”。依据中央和省的政策精神和导向,因地制宜加快研究出台地方政策,确保不出现重点领域的政策空白。
3、强化工作衔接落实。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目标任务纳入村庄规划。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谋划好全县“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抓好存量户厕摸排、整改和提升,加快推进 2021 年农村户厕新建任务;督促基层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开局之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创新举措,周密安排部署,大干两个月,强力推进“强基”行动,为全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抓谋划,并明确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落实。要充分统筹当前疫情防控、村(社区)“两委”换届等中心工作,做到无缝对接,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坚持从严从实。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正视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集中解决“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隐患,围绕群众诉求强烈的急难愁盼事,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逐个抓问题解决,逐项抓工作销号。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将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视情通报。

附件

石台县乡村振兴强基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类型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一、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1、选优配齐网格员,督促做好常态化月度监测。

各乡镇

9月底前

2、制定出台《防范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

乡村振兴局

920日前

3、确保《帮扶手册》应发尽发,并将20211月以来的帮扶措施和成效过录到手册。

各乡镇

9月底前

4、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公示牌上墙的扫尾工作。

各乡镇

920日前

(二)强化“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5、坚持县、乡、村月度会商,确保早发现、早帮扶、早干预,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乡村振兴局

长期坚持

6、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等教育帮扶长效机制(要有文件佐证)。

教体局

9月底前

7、认真落实现行基本医疗政策,并就有关政策调整印发宣传单每户一份。

医保局

9月底前

8、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机制(要有文件佐证)。

卫健委

9月底前

9、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要有文件佐证),并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改造。

住建局

9月底前

10、建立健全农村安全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要有文件佐证)。

水利局

9月底前

(三)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11、加强安置区“双基”及产业就业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

发改委

长期坚持

12、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数据录入,确保数据准确。

各乡镇

长期坚持

(四)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13、加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健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

民政局

9月底前

14、坚持分层分类、到户到人原则,做到凡困必帮、应救必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民政局

长期坚持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15、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限期基本完工。

各乡镇

10月底前 

16、加强资金支出周调度,确保达到时序进度。

财政局

11月底前达到92%以上。

17、提早谋划一批成熟的2022年实施的产业项目(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争取开年早实施、早收益。

农业农村局

12月底前

18、完成2013-2015年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摸底清查登记,并做好后续管护运营盘活工作。

各乡镇

10月底前

(六)强化问题排查整改。

19、认真抓好省市县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形成分类台账并规范建档。

各乡镇

10月底前

类型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二、着力推进产业就业帮扶促增收

(七)强化产业帮扶

20、制定出台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

农业农村局

9月底前

21、制定出台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

9月底前

22、积极推进光伏提升工程,针对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帮扶电站试点工作。

乡村振兴局

10月底前

23、制定出台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文旅局

9月底前

24、制定出台农村商贸流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科技经信局

9月底前

25、制定出台消费帮扶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供销社

9月底前

26、启动“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

财政局

10月底前

(八)强化小额信贷政策落实

27、组织村组干部、帮扶联系人入户摸排一批符合条件放贷对象,确保获贷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贷款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各乡镇

10月底前

28、积极稳妥地做好贷款风险防控、清收处置工作,及时消化贷款逾期。

 

长期坚持

(九)强化消费帮扶

29、加强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和销售,建立月通报机制。

供销社

长期坚持

30、开展一次帮扶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

供销社

9月底前

31、开展一次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活动,组织包村单位赴联系村集中采购农副产品。

乡村振兴局

9月底前

(十)强化光伏扶贫电站管理

32、持续抓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

兴石集团

长期坚持

33、确保发电收益及时规范分配。

各乡镇

长期坚持

(十一)强化稳岗就业

34、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超过2020年底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人社局

10月底前

35、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人社局

10月底前

36、抓好稳就业技能培训。

人社局

9月底前

37、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乡村振兴局

11月底前

38、组织开展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乡村振兴局

9月底前

三、认真抓好社会帮扶

(十二)强化驻村帮扶

39、完成一轮驻村工作队走访调研,并持续常态化进行。

各乡镇

9月底前

40、完成一轮自然村组全覆盖的“乡村振兴夜校”,并持续常态化进行。

各乡镇

9月底前

41、完善驻村干部走访日志记录,形成“乡村振兴夜校”工作台账。

各乡镇

9月底前

类型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三、认真抓好社会帮扶

(十三)强化定点帮扶

42、梳理汇总一批地方亟待解决的定点帮扶项目,主动对接定点帮扶单位研究解决。

各乡镇

9月底前

43、完成第三季度定点帮扶相关统计。

各乡镇

10月上旬前

(十四)强化县域结对帮扶

44、抓紧推进帮扶项目,确保早建成、早见效。

对接办

10月底前

45、进一步修改完善中长期结对帮扶规划。

对接办

9月底前

46、完成第三季度结对帮扶相关数据统计。

对接办

10月上旬前

(十五)强化“万企兴万村”行动

47、制定出台帮扶企业与村户结对帮扶方案,引导企业助力乡村振兴。

工商联

9月底前

48、组织一次民营企业“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参与乡村建设。

工商联

10月上旬前

(十六)强化社会组织帮扶。

49、结合各部门优势,集中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对低收入人群、生活困难人群开展一次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

总工会

团县委

 

9月底前

四、积极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七)强化思路衔接

50、分类举办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干部政策水位和业务能力。

乡村振兴局

9月底前

(十八)强化政策衔接

51、梳理我县出台的乡村振兴政策性文件并汇编成册。

乡村振兴局

10月底前

(十九)强化工作衔接

52、健全完善村庄规划,形成“一村一规划”规范文本。

各乡镇

10月底前

53、制定出台石台县“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抓好存量户厕摸排、整改和提升,加快推进2021年农村户厕新建任务。

农业农村局

10月底前

54、督促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

各乡镇

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