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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台县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为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提升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广字〔2014〕29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文广新字〔2016〕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石台县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一体化,提升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实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通过政府主导,推动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让农民群众收听收看更多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
二、目标要求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提出的“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的“政府补一点、用户出一点”的办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服务体系,确保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长期可靠运行。
三、资金筹措
我县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采用单模设备,中央财政每户补助100元;地方财政每户配套100元;按照自愿原则,由直播卫星户户通用户(承担35元)。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2017年10月底,根据任务目标制定我县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启动工作会议。各乡镇要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把国家实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组和农户。
2.登记上报阶段(10月15日-11月10日)。各乡镇文化部门严格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把任务分解到村级,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并于11月10日前把相关摸底表格上报到县文广新局办公室。
3.工程建设阶段(11月10日-2017年12月)。我县户户通工程是由省统一招标,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均由中标单位操作。县乡两级在做好沟通协助的基础上,按照市级实施方案要求,从现在起到2017年底全力推进工程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是为有效解决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广大农村偏远地区群众看电视听广播难问题而实施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工程,是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职责,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各乡镇要加强对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国家明确的“群众自愿”原则,除直播卫星户户通用户应承担的设备费用外,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户户通”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因乱收费、擅自挤占、挪用资金或造成其它重大问题的,进行严格追责。
3.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从工程项目建设抓起,对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保证质量。二是在工程实施阶段,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做好沟通协助工作。县文广部门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我县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石台县乡、村直播卫星电视户户通摸底登记表
2.石台县户户通指导性分配数
石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0月31日
报送:县人民政府,市文广新局。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石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附件1
石台县 乡 村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摸底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行政村名称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备注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附件2
石台县户户通指导性分配数
乡镇名
人口总数
农村人口数
任务数
仁里镇
2.5
0.6
600
七都镇
1.7
1800
横渡镇
0.8
900
大演乡
仙寓镇
1.4
1600
丁香镇
1
1000
小河镇
2
2000
矶滩乡
0.5
700
合计
9500
注:统计单位(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