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演乡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大演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大演乡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钱 锟
副组长:吴国耀
成员单位:派出所、卫生院、农技站、市场监管所等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乡食药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朱黎辉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乡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措施;负责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审定全乡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村、公安、市场监管、卫生、防疫、农技、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乡辖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辖区食品药品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村、公安、市场监管、卫生、防疫、农技、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有潜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期间的媒体导向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乡食药安办:负责乡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日常工作。在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会同市场监督、卫生院、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开展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问题药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乡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事故调查。
卫生院:负责组织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尽快查明致病致死原因。
派出所: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乡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及管理。
乡民政所: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关伤亡人员的补助救助工作。
乡宣传办:负责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乡农技站:负责畜牧预防及管控,对发现有群体性感染的家禽、生猪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政府报告。
三、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乡食药安办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和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乡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乡政府及县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食药安办应急机构和乡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相关技术处理;乡食药安办应急机构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县政府报告,并派出应急技术服务小组进行技术支持。
1.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乡食品药品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工作组和乡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工作;乡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当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组进行会商,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及部门报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各单位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乡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3.当发生一般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时,乡政府派出应急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人员和受害人员,同时应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救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时,乡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政府做好事件后续工作。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食品药品应急指挥机构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各单位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事故的伤害程度,由应急领导机构报乡政府,申请调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制定好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乡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救援物资及时供应。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在镇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及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须的药品医疗器械物资,支援现场救护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救援车辆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要做好受灾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援行动的违法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终止一周内,村、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向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乡食品药品应急领导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存在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