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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市场监管 /
名称: 关于印发石台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石市监管〔2021〕69号
成文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09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局 咨询电话: 6026459
关于印发石台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17:32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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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监管〔202169

  

关于印发石台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食品监管局、注册许可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质量认证科:

现将《石台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9


石台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根据市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成立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池市监办〔2021279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时间

2021年61-930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校园周边、景区周边、农贸市场。

(二)重点时段: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和高中考期间。

(三)重点对象: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用水、糕点生产加工单位;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餐饮单位;商超、母婴店等经营单位。

(四)重点品种:进口冷链食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自制饮品以及特殊食品等。

四、工作安排

(一)严格把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口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审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把好许可审查关,严格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降低许可标准,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严把食品安全监管第一道关口。(责任单位:注册许可局、食品监管局、各基层所)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1.县局结合重点监管计划及专业检查员业务培训计划,7月组织食品生产流通专业检查员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责任单位:食品监管局)

2.各基层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计划,以辖区为单位对除县局组织开展检查之外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整治。

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1.县局结合重点监管计划及专业检查员业务培训计划,组织餐饮环节专业检查员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6月初,开展高中考期间及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名单见附件3)。

2)9月下旬,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名单见附件4)。

(责任单位:食品监管局)

2.各基层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计划,以辖区为单位对除县局组织开展检查之外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整治。

以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为重点问题,将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监督检查中,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四)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1.县局结合重点监管计划及专业检查员业务培训计划,9月份结合中秋国庆重点时段,组织食品生产流通专业检查员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5

(责任单位:食品监管局)

2.各基层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计划,以辖区为单位对除县局组织开展检查之外的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全面整治。

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基层所)

(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结合县局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开展端午节、高中考期间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小龙虾、卤菜、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非食用物质添加的检测力度,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责任部门:食品监管局、各基层所)

(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

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实行全面摸排整治,重点强化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食品用塑料袋的成分鉴定、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日用陶瓷餐具的铝和钡等产品的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发挥产品风险监测预警作用。(责任部门:质量认证科、各基层所)

(七)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基层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局决定成立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安排,各基层所、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局宣传办及各基层所要充分发挥“石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发力点,拓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要有计划的组织辖区内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三)及时报送信息和收集资料。

1.各基层所要按照“五有”(有方案、有痕迹、有报表、有总结、有信息)的要求单独建立本所专项整治档案,并于每月14日、24日前报送工作报表,92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石台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食品局。

2.食品局负责整个专项整治行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对上报送等工作,做到有方案、有痕迹、有报表、有总结、有信息。

食品局联系人:朱甜甜,  联系电话:6023250

 

附件:

1.石台县市场监管局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石台县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检查名单

3.石台县高中考期间及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检查名单

4.石台县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检查名单

5.石台县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检查名单

6.石台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县政府。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69日印发

                                                 共印20

附件1

 

                  石台县市场监管局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曹长春

副组长:林有伟、沈四清、陈世文、马卉艳

  :吴益武、任有文、杨荭、储成旺、周益平、徐小铨、杨武、王业前、何海、陈志祥、李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