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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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台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1306-0000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社保、监察
    成文日期: 2013-06-27 发布日期: 2013-06-28 10:36
    发文字号: 石政办秘〔2013〕27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补贴标准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6-6020260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补贴标准的通知

    石政办秘〔201327


    各乡镇人民政府,牯牛降风景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城乡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参加养老保险的,在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补贴标准由5/.年调整为30/.年,自 20131月起开始执行。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27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3-06-28 10:36 信息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