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065E/201408-0000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4-08-12 | 发布日期: | 2014-08-15 10:12 |
发文字号: | 石政办秘〔2014〕5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石台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石台县文旅局 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股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6029651 |
关于印发石台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台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台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为农村老放映员发放工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工龄认定和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
现为石台县户籍,1993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记在册,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离开农村电影放映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农村老放映员,达到 60 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 20 元。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年限截止至 1998 年国家启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农村老放映员不享受工龄补助。
二、执行时间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认定办法
坚持以乡镇为主、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龄认证原则。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
(一)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二)乡镇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报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核结果在乡镇、村及县电影公司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情况及依据。
(五)审核后的发放名单报市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报省新闻出版广电、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
(六)根据批准备案的名单发放工龄补助。
因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户口迁移到外县(市、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申报,由原工作乡镇负责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原则上各乡镇要一次性完成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特殊情况的,随时发现随时认定。
各乡镇要对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 12 月底对本地需新增或核销的补助对象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四、发放办法
符合条件人员的工龄补助由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石台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成立认定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龄补助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明确工作职责。县文广新局负责做好身份、工龄、资格认定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确保按时发放;县人口计生委、公安局、监察局、信访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做好政策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农村老放映员了解政策、知晓程序。同时,要注重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制度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石台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石台县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徐爱莲
副组长:吕旺陆(县文广新局)
成 员:周蓓蓓(仁里镇) 王 萍(七都镇)
蒋玉祥(横渡镇) 何 平(大演乡)
舒 敏(仙寓镇) 程江涛(丁香镇)
黄 浩(小河镇) 黄魏莉(矶滩乡)
刘怀宁(县公安局) 鲍勇军(县人口计生委)
汪庆五(县财政局) 周 侃(县监察局)
程谦伟(县人社局) 杨雪梅(县信访局)
檀宏良(县文广新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吕旺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檀宏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