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适应石台县城区环境管理需要,加强环境噪声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结合石台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区划原则
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有利于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以《池州市石台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为依据,以规划的中心城区为范围进行划分,主要包括石台老城区、金钱山片区、六房片区,总面积4.9646km2。
三、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二)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
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5.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6.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7. 《池州市石台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及附图。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见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各类适用区执行环境噪声标准。
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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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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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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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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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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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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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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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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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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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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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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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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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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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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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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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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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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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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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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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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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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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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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划分方案。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a类区,总面积4.9646km2。其中1类区面积为2.2496km2,2类区面积为2.0275km2,3类区面积为0.0222km2,4a类区面积为0.6653km2。
(1)1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包括蓬莱路—马鞍山路—秋浦路环绕区域、城东路—滨河大道—掘珠路—迎宾路环绕区域以及城东路以北区域、掘珠路—滨河大道—贡溪路环绕区域三个单元。
(2)2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包括老城区所有区域(划分为1类、3类、4a功能区域的除外)、六房片区(秋浦路以东、秋浦河以西区域)两个区划单元。
(3)3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包括仪表路—和平南路—红凌路环绕区域一个单元。
(4)4a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主次干路、过境道路及两侧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五、划分方案实施要求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修订后,本划分方案做相应调整修订。
(二)本划分方案由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三)本划分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本划分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1. 石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 石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1
石台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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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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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功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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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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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功能区面积(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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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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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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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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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路—马鞍山路—秋浦路环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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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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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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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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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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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路—滨河大道—掘珠路—迎宾路环绕区域以及城东路以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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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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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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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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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珠路—滨河大道—贡溪路环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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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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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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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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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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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所有区域(划分为1类、3类、4a功能区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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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商业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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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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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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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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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片区(秋浦路以东、秋浦河以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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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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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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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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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路—和平南路—红凌路环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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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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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2
|
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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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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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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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干路、过境道路及两侧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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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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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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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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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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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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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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