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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办秘〔202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台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乡镇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石台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
单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石台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事项
承办部门
时间安排
1
石台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
县市场监管局
第一季度
2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县税务局
第二季度
3
石台县城区小学施教区调整方案
县教体局
4
石台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三季度
5
石台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县农业农村局
6
石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
县行政执法局
7
石台县小河集中供水工程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