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名称: | 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推进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号: | 石水〔2024〕171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发布日期: | 2024-11-13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李家亮 | 咨询电话: |
石水〔2024〕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推进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13日
关于做好2024年推进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
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加快水网建设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大会及省、市方案精神,结合石台县实际,提出2024年推进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构筑更加牢固的防洪安全体系
(一)增强整体谋划能力。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提升水灾害防御保障、保供兴灌水平、水生态修复能力为核心,通过贯通新老水系、链接新老水源、解决新老水问题,形成“四河担纲、河渠织目、库堰系结”的水网总体布局,围绕新建中型灌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打通水网建设“最后一公里”,谋划一批水利储备项目,做深做细项目谋划论证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和后续长期国债投资份额,力争顺利落地实施,形成调蓄自如、排水通畅、蓄水安全、功能融合的现代水网工程体系。
(二)增强防洪泄洪能力。优化防洪总体布局,按照“上蓄、中治、下排”的基本思路,完成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推进公信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加快推进池州市秋浦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石台段)、公信河支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丁香河支流段防洪治理工程、贡溪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系统提升河道泄洪能力。
(三)增强蓄洪调洪能力。加强河库洪水调蓄场所建设,掌握流域洪水防控主动权。开工建设长冲水库、白水坑等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持续推进永丰等12座小型水库圬工PE管涵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完成三合水库新建工程、梅溪河和历溪河2条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开工建设贡溪水库,加快推进茶山水库前期工作,实施30口2万方以上山塘整治工程,全面提升河库蓄洪调洪能力。
(四)增强城市防洪和区域排涝能力。持续完善主城区城市防洪体系。推进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开展城市防洪排涝提标建设,开工重点涝区排涝工程,改扩建掘珠泵站,新建桃源站、杨潭站2处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工程。
(五)增强洪涝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完善洪水防御和工程调度方案体系,提升洪水应对能力。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防御调度体系。强化洪水风险管控,健全预警发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和水旱灾害防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构筑更加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六)深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石台计划,推动各领域节水,推进全流程节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成果。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七)优化水资源配置管理。按照“节水优先、以水定需、优水优用、保障生态”的要求,统筹河道内外,对各水源、各行业、各乡镇进行统一配置。严格取用水监管,发挥水资源税费杠杆调节作用,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落实水权交易,壮大节水产业新业态。
(八)加快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建设。完善水网主骨架大动脉,加快水网建设,推进全县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推进优水优用。推进城区河流连通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区域重要水源工程建设。
三、构筑更加坚实的民生水利保障体系
(九)夯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推进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前期工作;实施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坚持建大、并中、减小,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发展,推行偏远山区单村单点供水工程供水规范化。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推进城乡供水统一管理,保障农村供水高标准供给、可持续运行。2024年投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专项债5000万元,实施新建水源工程14处,加压泵站4座,蓄水池45座,铺设输配水管道720km,安装水表7771块等,涉及8个乡镇60个行政村263个村民组,受益人口5.2万人。
(十)夯实粮食安全供水保障基础。完成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将黄湓河支流丁香河沿河灌区、灌面整合为丁香河中型灌区,扎实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提升改造项目,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提升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加快秋浦河、清溪河灌区改造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推进灌区和高标准农田协同建设,优先将中型灌区范围内的农田打造成高标准农田,构建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充分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四、构筑更加完善的水生态保护体系
(十一)强化河流复苏行动。开工秋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青弋江上游(石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快秋浦河流域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秋浦河流域贡溪河等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秋浦河流域公信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江一级支流黄湓河石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前期工作。逐步建立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体系,落实水资源统一调度、取用水总量控制、动态监测预警、生态补水等管理措施。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监管,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推深做实河长制,推进河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建成省级幸福河流1条(个)、市级幸福河流1条(个),打造河湖长制3.0版“石台样本”。
(十二)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管控,推动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2024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少于30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条,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十三)强化河流管理保护。完善河流管理范围划界,严格落实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岸线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依法规范河流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对位于主河槽内、洪水上滩频繁、水库征地线以下的不稳定耕地,有序退出。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纵深推进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巩固河道岸线整治成果。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统一规划制度和年度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五、构筑更加有效的智慧水利体系
(十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围绕智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水利监测信息化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完善降水、水位、工情、旱情、水质、视频等天地空一体化智慧感知系统,推进河道水系、水利工程设施、水利管理活动等实时在线监测,增强卫星遥感、无人机、高清视频等多种监测手段的应用,提升智能感知水平。加强已建数据资源和业务系统应用能力,提升水利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
(十五)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
六、构筑更加科学的水利治理体系
(十六)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七)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打造质量强县建设部署,依法依规建设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重点水利工程设计、建设中的应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白蚁防治等工作。将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他工程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持续推进管养分离,培育引导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实体参与管养。健全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水库、泵站、堤防等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数字赋能,健全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提升水库现代化运行管理能力。
(十八)加强水文化建设。依托“水利+旅游”战略部署,实施“水文化+高质量发展”“水文化+高品质生活”的战略,激活优质水文化资源、打造石台水文化品牌、保护传承水文化价值、提升水文化景观品质,加强水利遗产保护与挖掘,推动水文化与旅游高度融合,推进打造秋浦河景区、仙寓山景区、醉山野景区等水利风景区,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和水利科普教育基地。
七、构筑更加高效的水利创新体系
(十九)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持续深化全县水利投融资改革,建立覆盖政府投入、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新机制。加强政银企合作,建立常态化的对接机制,畅通项目、资金等需求要素信息,合理安排财政投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型水库建设、重大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现代化灌区等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盘活水利水电存量资产等,筹集资金支持水利建设需求,有效推动资源资产变资金,实现项目从谋划、建设到运行管理全生命周期市场化运营。
(二十)推进水权改革。积极推进行业、流域、取用水户等初始水权分配,探索建立用水权市场交易机制,有序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积极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落实。
八、构筑更加优化的水利保障体系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细化目标、扎实推进,定期研究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推动形成整体工作格局。
(二十二)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水利建设投资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优化调整重点水利工程县级投资比例,推动实施“一地一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法引导政策性、开发性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深化土地、林业、生态环境等要素保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二十三)强化人才队伍保障。严格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措施,着力培养一批水利领军人才、青年科技英才,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用足用活水利“三支一扶”政策,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二十四)强化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广泛开展水情教育和节水宣传,增进全民水安全、水忧患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节水、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1 |
形成“四河担纲、河渠织目、库堰系结”的水网总体布局,围绕新建中型灌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打通水网建设“最后一公里”,谋划一批水利储备项目,做深做细项目谋划论证工作,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和后续长期国债投资份额。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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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
横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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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公信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加快推进池州市秋浦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石台段)、公信河支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丁香河支流段防洪治理工程、贡溪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
仁里镇人民政府、横渡镇人民政府、大演乡人民政府、仙寓镇人民政府、丁香镇人民政府、矶滩乡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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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工建设长冲水库、白水坑等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持续推进永丰等12座小型水库圬工PE管涵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完成三合水库新建工程、梅溪河和历溪河2条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加快推进茶山水库前期工作,实施30口2万方以上山塘整治工程。 |
仁里镇人民政府、七都镇人民政府、横渡镇人民政府、仙寓镇人民政府、丁香镇人民政府、小河镇人民政府、矶滩乡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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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工建设贡溪水库。 |
仁里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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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工重点涝区排涝工程,改扩建掘珠泵站,新建桃源站、杨潭站2处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工程。 |
仁里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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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洪水防御和工程调度方案体系,提升洪水应对能力。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防御调度体系。强化洪水风险管控,健全预警发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和水旱灾害防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政务数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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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石台计划,推动各领域节水,推进全流程节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成果。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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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统筹河道内外,对各水源、各行业、各乡镇进行统一配置。落实水权交易,壮大节水产业新业态。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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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善水网主骨架大动脉,加快水网建设,推进全县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推进城区河流连通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区域重要水源工程建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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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进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前期工作;实施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行偏远山区单村单点供水工程供水规范化。建立健全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推进城乡供水统一管理。2024年投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专项债5000万元,实施新建水源工程14处,加压泵站4座,蓄水池45座,铺设输配水管道720km,安装智能水表7771块等,涉及8个乡镇60个行政村263个村民组,受益人口5.2万人。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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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完成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丁香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提升改造项目。加快秋浦河、清溪河灌区改造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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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进灌区和高标准农田协同建设,优先将中型灌区范围内的农田打造成高标准农田,构建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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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充分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 |
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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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逐步建立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体系,落实水资源统一调度、取用水总量控制、动态监测预警、生态补水等管理措施。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监管,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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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工秋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青弋江上游(石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快秋浦河流域石台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秋浦河流域贡溪河等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秋浦河流域公信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江一级支流黄湓河石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前期工作。推深做实河长制,推进河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建成省级幸福河流1条(个)、市级幸福河流1条(个),打造河流长制3.0版“石台样本”。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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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推动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2024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少于30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条,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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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善河流管理范围划界,严格落实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岸线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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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依法规范河流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对位于主河槽内、洪水上滩频繁、水库征地线以下的不稳定耕地,有序退出。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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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纵深推进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巩固我县河道岸线整治成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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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统一规划制度和年度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兴石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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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围绕智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水利监测信息化建设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河道水系、水利工程设施、水利管理活动等实时在线监测,增强卫星遥感、无人机、高清视频等多种监测手段的应用,提升智能感知水平。加强已建数据资源和业务系统应用能力,提升水利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财政局、县政务数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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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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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和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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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落实打造质量强县建设部署,依法依规建设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重点水利工程设计、建设中的应用。 |
县水利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26 |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白蚁防治等工作。将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他工程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持续推进管养分离,培育引导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实体参与管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
|
27 |
健全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水库、泵站、堤防等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数字赋能,健全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提升水库现代化运行管理能力。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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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依托“水利+旅游”战略部署,实施“水文化+高质量发展”“水文化+高品质生活”的战略,激活优质水文化资源、打造石台水文化品牌、保护传承水文化价值、提升水文化景观品质,加强水利遗产保护与挖掘,推动水文化与旅游高度融合,推进打造秋浦河景区、仙寓山景区、醉山野景区等水利风景区,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和水利科普教育基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 |
|
29 |
持续深化全县水利投融资改革,建立覆盖政府投入、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新机制。加强政银企合作,建立常态化的对接机制,畅通项目、资金等需求要素信息,合理安排财政投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型水库建设、重大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现代化灌区等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盘活水利水电存量资产等,筹集资金支持水利建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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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兴石集团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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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积极推进行业、流域、取用水户等初始水权分配,探索建立用水权市场交易机制,有序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
|
31 |
积极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落实。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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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细化目标、扎实推进,定期研究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推动形成整体工作格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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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立健全水利建设投资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优化调整县级以上重点水利工程县级投资比例,推动实施“一地一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法引导政策性、开发性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深化土地、林业、生态环境等要素保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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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严格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措施,着力培养一批水利领军人才、青年科技英才,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用足用活水利“三支一扶”政策,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县水利局 |
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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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积极宣传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广泛开展水情教育和节水宣传,增进全民水安全、水忧患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节水、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 |
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 |
|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66-6022532 传真:0566-6022871 邮编:2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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