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台县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市场监管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中共石台县委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台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秘〔2019〕92号)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石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发展工作,为积极推进我县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展,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辖区企业在质量品牌升级;标准研制、实施和创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推动我县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落实,故制定本政策。
三、起草过程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石政办秘〔2022〕6号)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延续奖励措施,我局经调研论证、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参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七个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3〕33号)以及《石台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石政办秘〔2022〕6号),起草了《石台县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初稿,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2024年3月27日,本局政策法规科进行了合法性审核。2024年3月27日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审查通过。2023年5月14日,经4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于2024年5月21日正式印发《石台县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石政办秘〔2024〕18号)。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县质量管理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石台县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支持对象为:在石台县内依法注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市场经营主体或单位(行政和事业单位除外)。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本政策与我县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奖励包括推进质量品牌升级、支持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实施、鼓励标准创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持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七个方面内容。
六、创新举措
《若干政策》主要内容有7项,分别为:包括推进质量品牌升级、支持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实施、鼓励标准创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持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七、保障措施
一是申报兑现工作。每年由县市场监管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照要求向县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合规性、奖补数额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网上公示无异议即拨付奖补资金。
二是财政保障工作。县财政每年制定计划,做好奖补资金预算工作,确保奖补资金顺利兑现。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市场局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做好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发放工作相关事宜,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政策咨询部门:石台县市场监管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6-602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