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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石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3-03-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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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石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咨询、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及事务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路8号县政府二楼;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532;传真:0566-6022871;电子邮箱:(ahshitai@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公开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内容包括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政府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执行信息。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各类财政政策特别是重大民生政策及资金安排总体情况、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和宣传。 

2、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发布程序和标准。商务、卫生、农业、公安、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能依法发布日常监管信息。涉及两个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外食品安全信息,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发布。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进行核实,严厉查处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在信息网上及时发布工程招标相关信息,公布相关的政策法规、报建信息、日程场地安排、招标公告、招标答疑、工程控制价、评标汇总、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设置采购信息公告、采购信息补充公告、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目录、政策法规、采购代理机构、办事指南等相关栏目,全方位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2012年我县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公告量达50余条。

4、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在网站公开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收费目录,优化收费发布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加大宣传力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及时转发公布清理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文件,让涉企收费有法可依;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把治理涉企乱收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实施“阳光”操作

5、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固化职权行使程序,推进行政职权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

6、推进网络问政公开。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等开设问政互动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对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已有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送交制度、协调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考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将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2、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通过举办(参加)培训班,促进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沟通和交流。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办理等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72条,其中石台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包括民生信息类153条,占33.33%;法律法规类信息52条,占11.33%;招标采购类信息52条,占11.33%;公文类信息66条,占14.38%;机构信息类31条,占6.75%;其他类105条(发展规划、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信息、价格信息、三农信息等),占22.88%

(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救灾抢险、优抚安置方面公开了防汛抗旱期间事件处理、民政补助、捐款捐物情况及重要天气预报,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县医院公开竞聘院长、医疗收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相关行政职权清理,以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二)领导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情况方面,公开了2012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录用结果。

(三)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国家、省市规章和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方面,公开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部分专项规划、2012年工作要点和2013年工作计划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咨询

201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

县政府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我县各部门共接受群众咨询34件次,其种网上咨询28次,电话咨询6次。所有咨询均通过互联网或电话对了答复,咨询焦点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教育等方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及事务支出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共62人。

2、事务支出情况。2012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5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质量、水平、范围、程度与各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及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密切相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贯彻落实重点工作安排的自觉性和力度存在不足,牵头部门与协作部门、牵头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配合协调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及表单需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领域需要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有待加强。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有待完善。部分单位未能很好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3、资料处理不够及时。部分区及部门对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未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发文文件未形成目录;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严谨,相关资料未按照要求形成卷宗;政府信息送交两馆公开不够及时。

4、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各级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基本上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常变动,而工作的任务重、事务多,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召开业务处室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交流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职责及权利义务,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及编制问题,各单位要确保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收集更新各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及信息员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和网络。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在市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班开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邀请国办及省办专家授课,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对各区、各部门加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3、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国办制定的考核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方案。在目前已建立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发布、考评、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举报受理及督查调研制度。对群众反映、投诉服务单位或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问题认真受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有关人员;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各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课题组织调查研究,逐步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

4、创新公开渠道。尝试采用电子邮件发送、便民终端机等主动公开方式,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依托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系统,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升级、拓展。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相关系统的数据共享、系统对接和功能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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