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zszwgk.gov.cn/xxgkweb/unit.aspx?unit=RD)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台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022743,邮箱:stjsgh@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旅游兴县、飞地强县”战略目标,坚持“城乡围绕旅游建”的发展思路,加快城镇建设。紧扣“诗河绕城,组团布局,环境优美,宜游宜居”的特色主题,积极组织实施了26项城市重点工程。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丰富城市内涵,改善人居环境,有效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旅游城镇。全面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透明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目标要求,把全委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强化行风、政风建设、推进廉洁自律、增强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并调整了由主任、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县住建委政务公开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全力推行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网、《石台建设》、墙报专栏为平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三是完备公开内容。围绕城乡规划、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城市重点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进行公开。及时发布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情况,围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公开。逐步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行政服务中心重点对村镇规划审批、许可、处罚等行政权力进行规范。围绕基层便民服务事项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委通过各种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2011年出台颁布实施的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布。
2、城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审批。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布了我县城镇建设规划编审情况。
3、行政审批事项与程序。及时公开了行政审批、许可、处罚等行政权力情况,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了公布。
4、政务公开。公开了全委人事、党务、财务收支等信息,推进民主管理。
(二)信息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居民了解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网、《石台建设》和墙报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委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由我委办公经费承担,主要支出在相关硬件设施配备,公开场所建设与管理等方面。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诉讼情况,不存在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起住建委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加快推进住建事业的发展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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