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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教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 2015-11-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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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要求,特编制2012年石台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教体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黎明路1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1001;电子邮箱:czstjyxx@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池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石台县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并配备专人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局通过各种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出台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布。

2、规划计划。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布了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

3、工作动态及重要会议。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动态、召开的重要会议等方面的内容情况进行了公布。

4、机构信息。公开了内部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职能方面的信息,公开了人事任免、人事招考等信息。

5、依法对工作报告,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重大重要会议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布。

(二)信息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教体局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咨询、投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接受到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着更新信息不够及时,信息分类不够规范等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结合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师生代表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是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五是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教体局、各中小学校通过印发宣传标语、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校务信息公开宣传,让广大师生、社会群众了解教育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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