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编制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咨询、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10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仙寓路3号县农委二楼;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944;传真:0566-6027551;电子邮箱:stnywyh@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石台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省、市部署要求,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向公众公开。全农委系统共配备了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清理政务信息,并及时编制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序。
二、主动公开
2014年度县农委系统共主动公开信息182条。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保护野生渔业资源、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茶叶质量管理、高山蔬菜生产、畜牧业生产和农业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
2、领导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农委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咨询
201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
县农委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五、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农委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农委信息公开的费用由各公开主体单位公用经费承担,主要支出在网站建设与管理,相关硬件设施配备,公开场所建设等方面。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诉讼情况,不存在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部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全面,工作制度有待健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起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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