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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石台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5-11-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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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宿州市审计审计局办公室编制完成。《宿州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包括了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报告》其中涉及的数据均为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6-6022642。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2012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同志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设立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信息更新的责任科室、更新周期、更新方式等,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载体。实现公众网上查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印制《办事指南》、制作办事程序展板等形式,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依法公开信息48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了通过政府网站,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办事指南》、制作办事程序展板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石台县审计局网站(http://www.stsjj.gov.cn/welcome/)、《办事指南》。

2012年本单位的《AO在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案例》(作者:郑顺伍)、《AO在财政非税收入审计中的应用案例》(作者:郑顺伍),经审计署AO应用实例评审委员会评审,两篇实例均荣获了应用奖。

(二)公开形式

1.公开目录。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年坚持做到了对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2.公共查询点。全年未收到群众查询、咨询政府信息。

3.石台县审计局网站。网站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覆盖了群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2年本单位未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2年本单位未发生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没有发生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工作人员主要为相关科室人员兼职。

(二)经费情况

1.工作经费支出及其分类:无专项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列入日常办公费用。

2.根据核准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情况:2012年未产生任何根据核准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政府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将信息公开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日常管理之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的教育与培养,严格落实政府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化为公务员日常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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