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黎明路120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3295051)。
一、基本情况
石台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有专门机构管、有专人负责抓的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责任到位,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健全完善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其中,联席会议由局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部门组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股室、二级机构统一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石台县人社局年度目标管理,按要求组织检查考核。通过以上工作机制,确保了石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完善配套措施。为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石台县人社局制定了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方式、时限及审批流程,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条例》和保密措施,做到该公开必公开,该公开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
2013年度,石台县人社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24条。包括机构领导2条,机构设置2条,部门动态62条,人事信息6条,政策法规7条,规范性文件4条,业务公开13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条,招投标信息0条,公告和新闻发布4条,其他18条。内容涉及县人社局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行政执法事项,以及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
2013年及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历年来,石台县人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
2013年及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历年来,石台县人社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及自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历年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将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解读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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