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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社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5-11-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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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黎明路114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3295051)。

一、基本情况

石台县人社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有专门机构管、有专人负责抓的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坚持责任到位,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健全完善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其中,联席会议由局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部门组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股室、二级机构统一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石台县人社局年度目标管理,按要求组织检查考核。通过以上工作机制,确保了石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规范信息发布。为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石台县人社局制定了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方式、时限及审批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条例》和保密措施,做到该公开必公开,该公开及时公开。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石台县人社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95条。包括机构领导16条,机构设置15条,人事信息7条,人事招考34条,行政执法10条,政策法规18条,就业信息20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预算决算3条,招投标信息2条,部门动态及其他信息67条。内容涉及县人社局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行政执法事项,以及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

2014年度石台县人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

2014年度及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历年来,石台县人社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自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历年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公开内容、宣传力度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实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同时结合绩效考评机制,采取措施督促局机关各股室和各二级事业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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