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将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中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根据县政府、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石台县林业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余条;通过林业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7条,其它媒体公开政府信息75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受到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林业局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将林业局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无缝链接,及时将重要信息、林业政策规定、行政审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向外宣传公开林业各项信息。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行政审批许可、林权流转、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