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的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认真组织开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实行全县公安机关政务信息传报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是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我局信息资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财政信息等十五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石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安政务微博等形式公开将我局政务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电话询问、信函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三是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对外公开公安工作。四是110指挥中心、交管、治安、出入境管理、刑侦等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自警务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五是相继开展了110宣传日、“春运”启动日、防盗窃防诈骗宣传和“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等活动,发放各类材料1.2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80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咨询投诉情况
全年共接群众电话咨询申请约1526次。其中车管业务电话咨询854余次;案件、事故电话咨询152余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623余次,其他申请80余次,全年所有通过传真申请政府信息均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公开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和监督机制,对照职责定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全符合法律准则。同时,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坚持多渠道公开的工作理念。深入便利、实用、有效的工作思路,依托各类载体,不断拓宽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
三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服务指南,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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