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台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石台县科技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股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25条,类别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8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政策稿件解读发布数3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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