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编制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咨询、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10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仙寓路3号县农委二楼;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944;传真:0566-6027551;电子邮箱:stnywyh@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石台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省、市部署要求,石台县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向公众公开。全农委系统共配备了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清理政务信息,并及时编制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序。
二、主动公开
2018年度县农委系统共主动公开信息621条。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产业扶贫、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保护野生渔业资源、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高山蔬菜生产、畜牧业生产和农业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
2、领导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农委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咨询
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
县农委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五、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1、农委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农委信息公开的费用由各公开主体单位公用经费承担,主要支出在网站建设与管理,相关硬件设施配备,公开场所建设等方面。
2、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诉讼情况,不存在费用支出。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简单,存在着流于形式现象。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要。2、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并定期督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内容,完善页面质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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