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曙光东路88号,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0505,传真:0566-6020505)。
一、总体情况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自2019年3月份成立以来,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内容发布目录中设置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17项二级目录,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11项二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2余条,基本实现应急管理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27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上级政策解读1条,法律法规规章6条,部门文件7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9条。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领导、设置、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5条,其中机构简介5条、内设机构简介4条、直属下属单位简介5条,部门项目1条。
本年度公开领导简介类信息4条,包含了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本年度公开人事信息3条,包含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其中工作规划5条、年度工作计划3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等财政资金信息5条。
5.《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本年度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共2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9.《条例》第二十一条: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年度,我局共公开灾害事故救援信息4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石台县应急管理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县应急管理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各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全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优化栏目设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骨干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1 | 3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0 | -17 | 2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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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科室协调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掌握有待加强。五是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政府机构改革进程,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开流程,梳理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本部门政务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积极通过信息公开网、电子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下步将定期在全局各股室、事业单位中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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