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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科技经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科技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1-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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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县科技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曙光路10号,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406,传真:60224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科技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重点工作,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号)要求,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科技经信局认真做好县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工作和本单位公开栏目任务,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托石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认真做好促进营商环境与放管服等方面信息公开,2020年在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436条,网站访问点击量39104次。

1、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创新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累计发布24条。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全面规范重大决策预公开征集意见程序,将意见征集作为政策文件出台的必要环节,并且要求征集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天,累计发布信息10条。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增设“六稳”“六保”工作专题,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执行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36条,网站访问点击量1545次。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5条,网站访问点击量2089次;发布“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11条,网站访问点击量338次。

4、围绕本单位职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3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信息22条、 “精准扶贫”信息18条,网站访问点击量1064次、“科技管理和项目”信息21条,网站访问点击量119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会在第一时间就申请事项进行办理和回复,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构建制度体系。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建立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上网消息不涉密、涉密消息不上网。

(四)公开平台建设。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网站建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过问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9〕61号)和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模式,牢牢把握专栏基本定位,平台展示规范简洁、清晰准确,为公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阅读体验。

(五)监督保障。一是实施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体系。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发挥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作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效能问责。二是严格程序,建立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专人分工负责,明确各股室任务,及时与各项工作经办人沟通联系,将各项工作形成信息发布,针对县政府栏目中政策解读,重点工作与决策落实、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等栏目和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季度政务公开测评考核不失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9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专业性人才,不能适应新时代信息化发展要求。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够深入细致。三是决策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年度计划安排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2021年,我局将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功能,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着重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及发布质量,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让更多公众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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