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12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056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台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审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基本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如: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公开我局权责清单目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三类6个事项;公开与审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与审计相关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政策解读等。2020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审计信息302条。
2、围绕职能,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结合审计工作特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审计结果报告,按季度发布我县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告等。基本实现审计领域全覆盖。
3、结合审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及时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小组,及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促进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我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情况;严格按要求发布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审计局在办公地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县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审计在线咨询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针对县政务公开办定期通报的网站第三方测评结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整改事项。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规范审计信息发布流程,严把审计信息质量关。
(四)公开平台建设。县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财政资金、精准脱贫、审计公开、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标准目录体系,规范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个审计业务股室、任务分解到人头”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收集汇总后由信息中心统一报送,保证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4.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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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成效与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业务培训不够重视,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网上互动不够、调查征集滞后;三是审计结果公告的公开力度、公开范围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渠道、公开方式仍不够开阔。
(二)改进情况:2021年,县审计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加大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同时主动加强与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联系,查漏补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局机关全体人员政务公开意识。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互动,加大审计结果公告的公开力度。
4、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方式,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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