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石台县水利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钱山社区政务新区大楼,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95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台县水利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并严格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断得到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管理和服务公开。为推进我局机构设置、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以及群众办事等事项信息公开,我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按照规定格式更新完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制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梳理我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23条。基本现水利领域全覆盖。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是根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加强相关信息发布,本年度“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布信息6条。二是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发布负责人政策解读信息6条,其他政策解读9条,上级政策解读13条。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主体和形式,采用专家政策解读和动漫政策解读的形式,使民众更加了解政策发布的目的,加大对政策的认同感。本年度也积极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加深了我局各股室对政府公开工作以及相关政策解读的了解。
3.围绕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准确发布防汛预警、疫情防控等信息。坚持做好汛期防汛、疫情防控等工作的信息发布;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及时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加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入户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提高公民对水利相关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
4.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对农饮扶贫工作信息的公开。发布精准扶贫信息10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相关信息4条。二是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河(湖)长制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展示我局河长制工作成果,本年度共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水利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县水利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及时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加强基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领域目录建设工作,做好目录内容的迁移和补充工作。二是建设机构权力配置专栏。根据政务公开办要求以及水利局“三定”职责、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的内容,开通和完善了县水利局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实现了权力配置要素集中展示、统一风格,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良好。对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通报督查制度,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根据要求参加县政府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切实加强了对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以及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目录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3 | -7 | 4 |
行政强制 | 4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制度规范不够完善;二是工作队伍不够专业,业务知识不足,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公开的范围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六稳”“六保”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健全公开制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四是鼓励相关股室对“六稳”“六保”和优化营商环境公开内容的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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