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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1-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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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办公地址:池州市石台县秋浦西路5号,电话0566-6022123,邮编:245100,联系电子信箱:stmzjf@163.com。现将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民政中心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11日至2020123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73条。其中机构领导信息14条, 人事信息4条, 财政预决算2条, 养老服务20条,社会救助151条, 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 规划计划4条,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0条, 应急管理12条, 精准脱贫11条,招标采购6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财政资金9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58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  新闻发布5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157条, 社区建设3条,社会组织61条,部门动态106条, 社会保障89条, 公益事业3条, 决策部署执行情况3条,规划计划落实情况2条,作总结4条,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1条,政策法规与政策解读37条,监督保障25条,回应关切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及时、准确。

(四)公开平台建设。结合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完善目录体系,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高效、便民。结合县政务公开办向我局反馈的意见,多次进行整改,力求符合规范。

(五)监督保障。我局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和推进会,按照要求及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工作,认真对照第三方考核结果高质量完成整改。对各股室所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增强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办事效率。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

0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行政权力的结果,要及时予以发布。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提高政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时发布相关部门政务公开信息,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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