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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2-0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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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路9号,电话:0566-6022241,邮箱:18156641223@163.com,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为促进我县林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本年度主动公开包括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招标采购、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林业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共计320条,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对政策法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部门窗口、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更新完善,从而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我县林业增绿增效、林长制改革、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我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共一项:林长制。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与相关业务股室对接,做好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及时、准确。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二是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根据年初制定的《石台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平台日常更新维护,全力打造便捷、全面、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分发到各股室,行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根据每季度政务公开测评结果,及时完成政务信息平台整改,提升公开实效,提高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回应不足,未能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拘泥于文字解读的形式,未开展多渠道解读。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同时,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各项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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