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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2-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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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在本单位公开目录(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296.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12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056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台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信息公开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审计监督职能,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内容。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对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如:2021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等;对我局2021年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开,包括其他权力5个事项,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情况,包括3个事项;公开审计相关的政策法规等。2021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审计信息283条。

2、对审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加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情况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告等进行公开,严格按要求发布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审计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石台县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三级信息发布的审查制度,指定专门处室、专人负责,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县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被审计对象和群众最关切、最直接、关系最密切的一系列问题,通过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审计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石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其作为单位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了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知情权,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事务繁杂,具体工作过程中不够积极主动;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内容不全,质量不高,缺乏实效性等;三是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存在滞后现象,公开范围不全,不能做到及时;四是公开渠道、方式创新不够,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2022年,县审计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重视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2、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支出、审计公开、乡村振兴、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3、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开方式,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4、着力加强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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