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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滩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矶滩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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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矶滩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298.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矶滩乡办公室联系(地址:矶滩乡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党政办,邮编:245104,电话:0566-6451061,传真:64510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矶滩乡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动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做到全面及时依法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在石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矶滩乡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年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明显提高。按照上级要求,加强信息工作领导,由分管政务领导负责,安排1名工作人员,收集整理材料,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内容。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型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本级政府文件、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全年全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矶滩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分解上级下达的乡镇考评细则,逐条更新内容。此外,认真抓好信息排查工作,即使纠正已发信息中不规范信息和不合规链接,确保已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开展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按要求新增“两化”栏目建设,对未开设的栏目进行及时新增并开通,加强政务新媒体整改,完善矶滩乡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延伸政务公开深度广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五)监督保障。一.及时完成上级政府工作考核明确考核范围、内容、标准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根据反馈内容及时逐条完成整改,从问题整改中不断汲取经验,减少重复性的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完善社会评议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举报电话、投诉窗口、监督信箱等渠道,在决策、程序、监督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解决存在问题。.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1.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2.人员流动,工作缺乏衔接,新接手人员短时间难以适应。

   (二)改进措施: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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