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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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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505/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4号, 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8986,传真:602449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明确本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单位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部门预算、规划计划、招标采购、工作动态等内容,2021年发布各类信息4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石台县公安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栏目名称和信息格式,为群众提供更直观、更优质的信息查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坚持考评促动、跟进推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有力调动局属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标对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956

行政强制

9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个别专栏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2年,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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