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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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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shita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046.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2923,传真:602292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方位回应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7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共65条,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共15条,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共6条,行政权力运行发布20条,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共12条,部门动态、粮食收购、降费和降低成本要素、价格与收费共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发改委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把政务公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把关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内容,发布文件标明文号、发文日期等要素信息,并提供文本WORD版本和PDF版本下载功能;根据部门人员调动及时修改、调整机构领导及机构设置等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设置,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与具体业务人员,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3.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能力亟待加强,专家解读文件数量偏少;主动回应社会热点不够积极。

2022年里,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将出台的业务文件、政策等解读到位,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增强社会热点敏锐性,及时针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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