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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滩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矶滩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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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矶滩乡办公室联系(地址:矶滩乡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党政办,邮编:245104,电话:0566-6451061,传真:64510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矶滩乡人民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矶滩乡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发布各类信息。今年共计发布自然资源、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救灾、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等栏目395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公共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信息19条,救灾信息21条,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信息88条,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与县政府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步调一致。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负责信息公开及日常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到人。开展敏感词、严重错别字、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对发布内容全面审核、把关,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2022年,我乡无规范性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认真按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全力打造基层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乡政府和各村都设置了政务公开栏,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外公布各村村务信息及一事一议等相关信息。开展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新增栏目并更新信息,对于已经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排查。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2022年依托“康养小镇 和美矶滩”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202条。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报送信息不及时的,不予评优。明确考核的内容、范围、标准,根据各项测评反馈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及时完成整改,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

2.加强组织培训:定期开展培训,加强交流,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共同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社会评议:通过问卷、走访调研等形式,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进行社会评议,2022年我乡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社会群众对我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4.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2年我乡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日常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信息发布有时存在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些信息发布质量不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

1.转变思想观念,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对于已发布的信息及时排查、整改,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时效性,努力提升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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