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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科技经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科技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4-01-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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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台县科技经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县科技经信局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项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定,完善各项政务公开措施,健全制度,注重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18条,其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14条重点领域信息做好主动公开,加强回应关切、科经领域政策解读,对于拟补助企业项目、科技项目立项等信息77条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公正公平,促进企业良好有序发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5条。严格按照县财政规定的内容、格式、时间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15条,提高部门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清单目录及行政权力运行信息38条,推进清单目录深层次运用,实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嵌入、有机融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把信息质量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落实“三审制”,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内容的安全性、规范性。二是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设置专栏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做好平台维护与信息更新,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日常信息发布。持续推进内容建设,深耕科技、经信、商务重点领域,注重回应关切等目录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工作部署,制定《石台县科技经信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明确各股室全年重点公开任务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积极参加县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及整改培训会,针对第三方测评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对公开事项内容认真梳理,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查出来、改到位。三是加大内容安全监测力度,重点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错误等问题排查,杜绝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四是有效推进社会评议工作,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2023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也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个别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材料要素不全,格式不规范,存在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等形式解读;三是认识不到位,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各股室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股室工作职能优势,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与量;二是做好面向公众的意见征集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提高企业参与政策制定公开质量;三是规范政策解读要素、格式,对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进行多方面解读,切实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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