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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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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石台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人社工作,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94余条,其中政策法规文件3条、规划计划类发布1条、政策解读发布11条,公开信息主要集中于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重点民生栏目等。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股室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标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全面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工作责任;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规范文件发布,做到各类文件务必发布到合适的栏目、发布的日期也要严格把控、不得私自修改发布日期,严格按要求发布各类信息及注重隐私保护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新媒体加强新闻宣传,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石台公共就业”微信号及时发布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预告,宣传各类人社政策法规,2023年共发布信息308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的一部分,也始终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局已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相关内容公示时,同时公布多渠道的监督反馈方式,保证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权力。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举一反三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对所属单位网站实现季度检查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文件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一加以解决。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督促信息员主动及时梳理能公开的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提高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程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扩面政策解读。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管理机制,采取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视频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专栏公开的质量,切实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算得清”人社政策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抓好基础信息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牵头的“两化”领域公开与对各街镇指导;进一步拓展解读形式,使用图片、表格等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深化工作认识;进一步推动平台建设,整合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拓宽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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