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10: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

(一)主动公开。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多个栏目,从机构领导、规划计划、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对部门信息进行分类公开,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有关信息501余条,点击量30383次。公开内容包括县应急局工作进展、安全生产信息、应急局各项制度规章等各方面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设专人监测已发布政府信息上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及死链、错链、暗链,排查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二是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途径,积极公开安全监管与服务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县政府网的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建设,建设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公开专题栏目,二是为民服务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各类信息盖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资金(专项)、安全生产领域、救灾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行政权运行、回应关注等。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成立了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股室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方可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具体公开工作安排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人员来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有专人抓、有专人管。同时,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并多次召开局机关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重要的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按时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和会议,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多次利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全体会议的机会加强学习,反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召开局机关全体会议,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审核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2023年,我局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发现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主要的问题是发布的部分信息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对此,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整改。一是全面梳理已发布信息,补充不完整的内容,调整、规范信息格式。二是组织人员查缺补漏,对政务公开网已发布信息进行全面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