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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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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编写本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联系地址:石台县城关仙寓路3号,联系电话:0566-602079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提升工作水平。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政府信息4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等原则,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的安全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及时准确的调整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做好信息分别分类,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内容更新和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编辑、初审、再审、终审、审议、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标准培训,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有效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全力保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二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重针对上年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进一步聚焦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持续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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