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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1-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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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在县政府办组织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实用性时效性,及时提供各种信息,涵盖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促进等多个方面。全年共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23条,重点栏目信息19条。其中医疗卫生栏目信息53条,公开财政预决算栏目信息44条,公开行政运行权力栏目信息11条。重点领域点击量48559次,重点栏目点击量11848次。

(二)依申请公开

及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受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对依法予以公开的信息依据申请人指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2024年,我委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相关数据信息的准确规范,严格依照流程办理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从实际出发,根据省市卫健委以及县政府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增加或取消相关栏目,确保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准确反映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二是我委扎实做好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医疗卫生信息的情况,内容涵盖医疗卫生方面的重要政策、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信息公开三审发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为常态化发布政府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明确监管措施,要求严把对外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2024年,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委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三是相关股室的协作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加强相关股室协作。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各相关股室重视度和配合度,提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及时收集整理公开便民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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