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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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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旨在全面展现本单位在过去一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成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后续改进方向等,所涉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东路88号,电话:0566-2599279,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

秉持主动及时、全面的原则,通过多元化渠道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阵地,围绕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动态等板块,常态化发布信息,2024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达264条,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构建了系统完善的信息管理机制,从信息源头抓起,明确各科室、部门信息采集和报送职责,确保信息来源准确可靠。同时,强化信息审核把关流程,严格执行 “三审” 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密性进行全面审查,杜绝出现错误或不当信息。此外,注重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梳理已发布信息,对失效、过期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或清理,保障了信息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积极依照上级要求调整我局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回应关切等信息。同时依托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防汛救灾应急响应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同步发布,并推送实用的应急管理知识和技巧,帮助公众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减少灾害损失和风险,解决群众需求。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职责,明确责任。2024年,为确保石台县应急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要求,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股室密切配合,对各项公开栏目进行合理分工,并各明确一名人员专职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二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上级、政务公开办反馈及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仍需提高: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深入细致,尤其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未能充分站在公众角度,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阐释,导致公众理解存在一定难度。

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政务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同时在信息处理、新媒体运用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也较为欠缺,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信息撰写和政策解读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其深入了解公众信息需求特点,运用案例、图表、问答等多种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呈现方式,切实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定期开展信息质量评估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及时督促整改完善。

开展专业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内容涵盖信息撰写、保密知识、新媒体运营、舆情应对等方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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