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石台县横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石台县横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电话 :0566-6411003,邮箱:1344037460@qq.com,邮编:245105)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横渡镇积极响应时代号召,将深入学习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严格遵循省、市、县各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紧密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全面地公开政府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
经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2025 年度,横渡镇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358 条,涉及政策文件、扶贫工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政策解读、财政资金、回应关切、人事信息等各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5 年度,横渡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开展无效信息清理工作。对过时、失效、错误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与清理,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依照上级部门作出的部署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设置展开调整与优化工作,确保各栏目设置科学合理、符合规范。同时,充分发挥公开栏的线下宣传阵地作用,扎实推进线下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针对社会救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等群众高度关注、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考核
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通过定期检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情况、查阅公开栏的维护记录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现存问题剖析
一是信息发布层面,数据质量与完整性尚存不足,所涉领域覆盖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是政策解读方面,解读质量尚有提升空间,当前解读方式多侧重于文字阐述,缺乏动画、漫画等更具创新性和吸引力的解读形式;
三是思想认知与执行效率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导致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未能达到理想水平。
(二)改进措施及成效
一是提升工作品质。严格遵循并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进行细致审核与严格把关,确保所公开信息真实无误、准确无误。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学习与研究,以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整体质量;
二是多元化解读策略。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漫画、动画、视频等媒介的独特优势,不断丰富并创新政策解读的方式与方法。通过深入的政策解读与广泛宣传,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信任度与满意度;
三是强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专业培训,以提升其业务素养与操作技能。同时,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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