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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6-02-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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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台人民政府办公室数据资源管理和审批管理股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西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电话:0566-3295966传真:0566-6022871邮编:245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公开质效持续提升,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672条。一是基础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保障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等核心栏目信息及时更新、精准落地,累计发布相关信息11228条。二是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深化。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聚焦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民生关切领域加大公开力度,累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444条。三是行政决策公开全程透明。及时公示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制作政府公报2期,发布线上公众意见征集5期,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四是政策解读回应精准有力。全县统筹发布政策解读材料80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35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次,组织在线访谈2期,开展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7场,办结县长信箱、部门信箱80件,持续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依法办结1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2件回复被提起行政复议(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扎实开展历史信息、无效说明信息等排查清理工作,防范信息冗余叠加衍生风险。针对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社会救助公示等个人隐私高风险栏目,逐项细致排查,从严管控隐私泄露隐患,坚决纠治抄袭、杜撰等信息失实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安全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栏目优化提质,整合平台政策文件库及互动交流模块,实现政策文件与政策通、重大决策预公开与调查征集同源管理。对重点领域展示科学分类、集中呈现,提升信息查阅便利性。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公共交通、医疗教育、水电气供应等民生领域,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抓实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石台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5条、微博发布信息456条,夯实公开传播阵地。

(五)监督保障对照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石台县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各项任务推进节点与完成标准。将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完善常态化跟踪问效与风险排查机制,紧盯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两大公开阵地,做实日常动态监测、抓实季度全面核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7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4

行政强制

3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9.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未全面落实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学习掌握不深,答复内容、程序规范性不足。二是存在个别单位阶段性信息更新不及时、无效信息零星反弹等问题,对个别单位的监测预警不够敏锐,发现、提醒、督促整改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业务培训和集中研学,常态化开展精准业务指导,规范答复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全面提升经办人员依申请公开履职能力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强化人工检查+技术检测动态监测手段,双管齐下,聚焦阶段性信息更新不及时、无效信息零星反弹等问题,建立即时预警、快速交办、限期整改、跟踪复核的全链条处置机制,加强常态化督促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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