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总工会2024年10月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救助名单公示
根据皖工发〔2017〕51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指示,现对通过核查比对符合医疗救助标准的困难职工后世贝、胡丹等3人,符合生活救助标准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冯彬1人,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标准的困难农民工王芳、胡冬梅2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9日到11月4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反馈,联系电话:0566-3295969。
表1医疗救助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状况 |
拟救助金额(元) |
1 |
后世贝 |
女 |
一家两口人,本人患大病,自费费用大 |
10000 |
2 |
胡丹 |
女 |
一家四口人,本人患病,自费费用较大 |
5900 |
3 |
涂修云 |
男 |
一家两口人,本人患大病,自费费用较大 |
6600 |
表2生活救助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状况 |
拟救助金额(元) |
1 |
冯彬 |
男 |
一家五口人,母亲患大病,自费费用较大,儿子上高中 |
7200 |
表3金秋助学(非建档)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状况 |
拟救助金额(元) |
1 |
王芳 |
女 |
一家三口人,儿子上大学 |
2000 |
2 |
胡冬梅 |
女 |
丧偶低保家庭,一家三口人,儿子上大学 |
2000 |
石台县总工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