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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民生工程专题 / 工作动态

石台县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发布
字体【 】 【编辑日期:2024-12-31 17:39】 【来源:石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浏览次数:400】【 关 闭 】

12月29日下午,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县影剧院胜利闭幕。经过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大会宣布了2025年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名称,具体为以下内容:


2025年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01 对全县中小学校在校生进行免费健康体检

责任部门为县卫健委、县教体局,项目投入资金约70万元。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对全县中小学校在校生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在往年常规性检查项目基础上增加可选择项目(如B超、心电图、胸透、生化等)。


02 完成3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责任部门为县住建局,项目投入资金约4300万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转发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通局宿舍、石台中学、医药公司宿舍3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03 实施石埭大桥升级改造

责任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投入资金约2400万元。根据县情实际和群众需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石埭大桥(秋浦河大桥)两侧各拼宽7米新桥,增设非机动车道、机非分隔带、人行道、观景平台及人行道栏杆等,进一步改善我县群众交通出行条件。


04 完成危桥改造及县乡道路升级9处

责任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投入资金约1.36亿元。根据池州市《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池交〔2022〕14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胡下桥、新联桥两座危桥改造及梓门路等7条县乡道路升级改造。


05 实现全县“一户多残”家庭救助全覆盖

责任部门为县残联,项目投入资金约31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于2025年9月30日前为具有石台县户籍,同一户口簿内有2名及以上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家庭提供每人每年720元的救助(非同一户口簿内的,夫妻双方残疾需持有《结婚证》;事实共同居住共享开支的需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同一户编号),进一步提升我县“一户多残”家庭救助水平。


06 完成城区燃气居民用户“瓶改管”1000户

责任部门为县住建局,项目投入资金约100万元。根据县情实际和群众需求,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用户自费”的方式共同推进,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城区燃气居民用户“瓶改管”1000户目标。


07 提高全县高龄老人津贴补贴标准

责任部门为县民政局,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全县高龄津贴标准80至89周岁补助由30元/月提高到40元/月;90至99周岁补助标准由60元/月提高到80元/月;100周岁以上补助标准由30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石台县现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3410人,其中90周岁以上404人;100岁以上4人。提高补助标准后每年需增加补助资金48万元,全年总计204.4万元。


08 改造农村旱厕2000口

责任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投入资金约400万元。根据县情实际和群众需求,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农村户厕改造、旱厕拆除2000口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09 实现主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责任部门为县住建局,项目投入资金约150万元。根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石台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社区为单位,对主城区规模较小零散住宅楼,通过网格管理划分物业服务单元,组建业主委员会,采取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自主组建公益性物业服务组织、社区兜底管理等多种形式,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零散住宅楼等无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全覆盖。


10 完成全县30口病险山塘整治

责任部门为县水利局,项目投入资金687万元。根据石台县病险山塘整治实施方案,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对茶山塘、友爱塘等30座病险山塘的整治及除险加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