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MB19221977/202004-00048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储忠跃: 解读《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储忠跃: 解读《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阜阳市颍上县“3·23”较大火灾事故和我市近期发生的2起火灾事故教训,起草了《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方案》起草的主要依据是《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石政办秘〔2020〕13号)、《关于印发池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20〕96号)。根据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县消防安全工作实际,起草了《方案》。
三、工作目标
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积极配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主要内容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五查”。一查手续,检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办理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等消防手续。二查违章,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导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泡沫夹芯板房、是否存在场所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等现象。三查硬件设施,检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设施。四查软件台账,检查单位防火巡查、设施维保等软件台账是否齐全,检查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开展,相关台账是否留存。五查责任落实,检查单位是否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责任。
五、创新举措
在《方案》第四点实施步骤环节中增加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企业对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方案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落实,消除隐患,并要求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之后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材料送至县应急管理局。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应急管理局将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后,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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